根据《浙江省企业商号办理和维护规则》和《浙江省闻名商号确定方法》有关法律法规,为保证浙江省闻名商号确定作业的公正、公正、揭露,现将浙江省闻名商号评定委员会承认的2009年度浙江省闻名商号名单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人均可向省工商行政办理局提出贰言。
提出贰言的安排和个人有必要以实在称号、名字,以书面形式供给客观实在的定见和相关根据,一起供给联络方法。
贰言受理部分:浙江省工商行政办理局企业注册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邮编:3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