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持续更新…各地市县区资审材料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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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资格复审公告已经出的差不多了,还有不少地市是电话或者短信通知的,各位同学也要注意关注一下手机的消息和通话记录。
江宁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 、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考岗位所需的职称、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及岗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须提供大学生村官证明(经街道乡镇和区组织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网上报名表);以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表》(附件1)(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和《2020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
1.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全日制)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和档案关系托管部门的证明;
5.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和《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6.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7.夫妻分居两地的,还须携带结婚证和配偶在常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须携带在常父母的户籍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或者社区(街道)出具的身边无子女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须携带部队政治部门证明或随军批件;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还须携带所在县(市、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党员证明等)。
9.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户籍、结婚证、随军批件、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公告中未明确取得时限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本人身份证、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报考A、B类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于8月2日至8月4日登陆镇江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缴纳面试费100元。
句容: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也可委托亲友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上述需要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
新区:请对照招聘公告资格复审要求和《岗位表》中的资格条件,携带相应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苏康码”
丹徒区、扬中市:请对照招聘公告资格复审要求和《岗位表》中的资格条件,携带相应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A、B类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于8月2日至8月4日登陆镇江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缴纳面试费100元。“苏康码”
丹阳市: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执业资格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和所修课程目录)。“苏康码”
京口区:请对照招聘公告资格复审要求和《岗位表》中的资格条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2020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于8月2日至8月4日登陆镇江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缴纳面试费100元。“苏康码”
市属: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
锡山区: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身份证,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
江阴区: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毕业生及未就业的2019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户口簿、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2019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其他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以第二学位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还需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书。
5、夫妻分居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在江阴配偶方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需提供在江阴父母的户籍证明及身边无子女证明材料;符合随军条件的江阴驻军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
6、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等)。其中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保管理部门公章;提供公积金缴纳证明,需加盖公积金管理部门公章。
8、报考岗位要求是党员的,预备党员可以报考。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加盖所在党组织上级党委公章)。
9、报考大学生村官定向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报考“三支一扶”计划定向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10、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考生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结婚证、随军批件、资格证书等)需于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
(三)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滨湖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按《2020年无锡市滨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报考指南》规定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包括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类型为未落实工作的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时应现场领取并由本人签署《承诺书》,承诺在规定的择业期内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梁溪区:学历证书(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如报考职位简介表中“其他”栏中所列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方面技术资格、学位等证书要求)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同时携带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好本人姓名。获得国(境)外学历和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县(市、区)级以上组织部门出示的相关证明。
无法到资格复审现场参加复审的考生,需本人书面授权,可委托其他人办理,受托人除提供上述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高新区(新吴区):1.资格复审时,需按《公告》的规定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社保记录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同时携带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好本人姓名。
2. 如果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复审的,可由他人代为审核,请代审人携带好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代审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委托书。因资格复审时间有限,请代审人提前安排好时间。
惠山区1.资格复审时,需按《无锡市惠山区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补充公告》的规定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包括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市属: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企业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实际的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江都区: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尚且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2.2018年及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3.其他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工作经历等),还需提供对应资质材料。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应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5.在职人员、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一定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6.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区委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除上述材料外,请考生下载打印《2020年扬州市江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
仪征市: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张。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如尚且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等。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实际的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从业资格,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等),还须提供对应纸质材料。
6、在职人员、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一定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人社部门认定必须要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宝应市: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尚且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2018年及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方面技术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需提供对应资质材料。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应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
5.在职人员、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一定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考生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除上述材料外,请考生下载打印《2020年5月宝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
2020年7月30日下午17: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
高邮市: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待业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单位证明等。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方面技术职称,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对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由人社部门留存。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自行在报名系统公告栏中下载打印《2020年高邮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一式一份)、《资格复审表》(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后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邗江区: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企业签约的大学生)等(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档案托管单位证明等材料。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等(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提供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报考条件中,邗江区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要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张。
广陵区: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如已取得);若未取得毕业证书,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于企业签约的大学生)等。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
4.在职人员、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一定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方面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人社部门认定必须要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4、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5、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应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1、将原通知三、复审材料(一)应届毕业生中的第4条,“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变更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往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射阳县2020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1)一份(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射阳县2020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一份。
1.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教育部学籍在线.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2018、2019年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及我省选聘的省聘大学生村官及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示的相关证明材料。
5.研究生以其合乎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6.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以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其中:普通高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
1.2020届高校毕业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所在学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2020届高校毕业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所在学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留学回国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其他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启东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告知单》。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审相关材料要求如下:应届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带有二维码的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做相关操作)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
1、考生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加贴二寸证件照)、《苏州市2020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一份。2、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及我省选聘的省聘大学生村官及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示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省选聘还是市选聘、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6、研究生以其合乎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7、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8、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在毕业当年入伍的2019年退役士兵,报考2020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1、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4、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常熟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常熟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自行在报名系统公告栏中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告知承诺书》(一式一份)、《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如实填写后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①本人居民身份证;②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③《苏州市姑苏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④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2)其他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往届毕业生:①本人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或报考承诺书;③《苏州市姑苏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④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其他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①本人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报考承诺书;④《苏州市姑苏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示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省选聘还是市选聘、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及我省选聘的省聘大学生村官及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3)社会人员: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②学历(学位)证书;③《苏州市姑苏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④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一定要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除《招聘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计算机等资格须于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
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研究生以其合乎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1.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就业协议书》本人联原件)、学生证、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往届毕业生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毕业证书(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3.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
4.研究生以其合乎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毕业证书(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本科段学位证书)。
5.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6.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且还没有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
8.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9.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各类视同应届毕业生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现场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各类视同应届毕业生的情况相应作出书面承诺。
10.考生需要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②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0年毕业并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还须出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报考承诺书》。
⑵择业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当出示:
④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⑤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报考承诺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④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报考承诺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用劳动合同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代为证明。除《招聘公告》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资格复审材料截止时间在资格复审日期之后的,由考生在资格复审现场填写相关承诺书,并在截止时间前主动提供对应材料,届时没办法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太仓市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工作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太仓市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1. 通用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③《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报名网站打印、加贴二寸证件照);④《苏州市相城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一式一份、报名网站打印);2.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①通用材料;②学生证;③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④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 视同2020年应届生考生:①通用材料;②学生证;③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④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空白);⑤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⑥无工作经历承诺书
4. 留学回国人员:①通用材料;②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④无工作经历承诺书
5. 社会人员:①通用材料;②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③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④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职称、英语和计算机等资格须于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复审表》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承诺书》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供,考生现场签字承诺。1.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除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外,另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4.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在毕业当年入伍的2019年退役士兵、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除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外,另须提供退役证、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5.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计算机等资格须于2020年5月31日前具备。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另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承诺在考察(政审)前提供。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考生,属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一方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属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张家港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属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7.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另须出示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8.研究生以其合乎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或“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另须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1.通用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资格复审表》(一式一份、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签字、加贴一寸证件照);④《苏州市吴中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1、一式一份、打印签字)。
①通用材料;②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往届毕业生:①通用材料;②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③报考承诺书(附件2);④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及我省选聘的省聘大学生村官及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示的相关证明材料
(3)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在毕业当年入伍的2019年退役士兵,报考2020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①通用材料;②户籍证明;③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报考承诺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研究生以其合乎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必须要提供符合简章和《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出示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招聘主管部门审核。
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3)。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2.其他人员须提供:
):①有户籍要求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②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③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的证明。④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对应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2)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②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以上是编编收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