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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姑苏盈丰塑胶有限公司被姑苏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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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江苏省姑苏市生态环境局对姑苏盈丰塑胶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议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07第144号)。

  信息显现,姑苏盈丰塑胶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发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出产未依规则运用污染防治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姑苏市生态环境局对姑苏盈丰塑胶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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